貼身感覺:承諾太遙遠
承諾太遙遠 如果我答應借錢給一個人,我不會期望他是已出之物,他主動歸還最好,否則我有什么能力追討。 當一個人對你說:“人不愛你!” 你為什么還要流著淚問他:“你說過永遠愛我的!你說過的!” 兩個人之間的承諾,若一方無法信守,那是無可奈何。是他辯不到,不是他忘了,用不著你力竭嘶去提醒他一次。當一個要離開你,也無謂在提醒他:“你說過不會離開我的!” 他說過又怎樣? 他對你說的時候,你不肯相信。他要走的時候,你卻在追討? 就把承諾當作愛情的一部分! 我們曾真心許諾為一個人做到一些事,但明天的世界,不在我控制之內(nèi)。做得到,我會快樂。做不到,我會憂傷,我會的。我也會學習,不去追討。 有過承諾的愛,終比未有過承諾的愛美。一旦要去追討,承諾已變得太遙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