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英鎊》讀后感600字(四)
暑假里我讀了馬克。吐溫的中短篇小說,名叫《百萬英鎊》,故事的大概是這樣的: 美國的一個小辦事員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幸被開往倫敦的船救后,隨船來到英國倫敦。他身上只有一塊錢,只夠他24小時的食宿,另外一個親人也沒有。也許你還記得:“英格蘭銀行曾經(jīng)發(fā)行過兩張一百萬英鎊的大鈔,用于和某國公對公交易之類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這兩張大鈔只有一張用過后注銷了另一張則一直躺在英格蘭銀行的金庫里睡大覺”。有兩兄弟聊著聊著,忽發(fā)起想:假如有一位有頭腦、特別誠實的外地人落難倫敦,他舉目無親,除了有一張百萬英鎊外……兄弟發(fā)起了爭執(zhí)。弟弟愿意出兩萬英鎊打賭:這個人無論如何也能活30天,而且進不了監(jiān)獄。哥哥說他會餓死,并同意打賭。幸運的亨利榮幸的成為了他們最適合的人選。他拿著一百萬英鎊人人都奉承他,對他特別的好,原因就是因為人人都想得到那100萬英鎊。在小說的結尾,小人物不僅活過了三十天,并且利用這張百萬英鎊發(fā)了一筆財,還獲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這篇文章通過亨利的幸運之旅,諷刺了舊社會善于奉承、癡迷金錢的惡習。我覺得:人不能貪圖榮華富貴,只要為著一個目標、一個信念而活著,那樣就夠了。其實錢只是身外之物,人的一生不能為金錢活著,那樣的人生是空虛的,最重要的是要有助人為樂的精神,崇高無尚的品質,那才是最有意義的人生。馬克。吐溫的每篇小說都在講述一個道理,一個給人的啟示,推薦大家閱讀! |